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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1-09 编辑:冯晓龙 浏览次数:

亲爱的校友、各校友分会秘书长: 

您好!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成立已两年有余。在此,农大校友总会向辛勤工作在全国各条战线上的广大校友致以衷心的问候,并感谢您为社会、为母校、为广大校友所做出的贡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在我校校友总会担任理事以上的校友需填写《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各位理事以上人员的单位签字盖章、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我校校友会统一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备案。请您在百忙之中,填写《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并于2014年10月20日前寄送回内蒙古农业大学。 

2、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章程。各分会组织机构两年进行一次调整,以便更好地联络校友,汇聚校友力量,交流校友情感,搭建校友协作平台。如您分会有人员调整,请各分会秘书长在百忙中将人员调整情况报知校友总会(用电子邮件)。不胜感激! 

再一次向您对于母校及校友会各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函带去母 

校诚挚的问候和浓浓的祝福。祝您阖家欢乐,万事胜意! 

附件:1、《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 

2、《各地校友分会人员调整表》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庆办(邮编:010018) 

联系人:曹恪 

联系电话、传真:0471-4315181; 15848929070 

电子邮箱:nndxqb@126.com

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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