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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上报校友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3-15 编辑:冯晓龙 浏览次数:

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巩固、发展校庆成果,通过丰富多彩、充满生机活力的校友工作和校友活动,把广大校友凝聚起来,充分发挥“校友”这一极其重要的资源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在学校建立校友总会、各地设立校友分会的基础上,各学院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校友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学院的校友联络工作及有关事宜,形成全校上下、校内校外统一协调的校友工作格局。 

上报工作要求在3月底以前完成。请各学院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上报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办公室,同时以Excel格式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曹恪 

联系电话:4315181(办)、15848929070 

Email:nndxqb@126.com 

附件:《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联络员情况报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友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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